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
《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》是在《建设工程劳动定额》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等基础上,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编制的.以下是其主要内容:
适用范围
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、扩建和改建工程,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.
编制依据及原则
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,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,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以正常施工条件、施工企业一般采用的施工技术等为基础,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人工、材料、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.
费用构成
包括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施工机械使用费、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等。其中,人工费按综合工日计算,不同工作内容分为 80 元、120 元、135 元三个单价档次 。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、辅助材料等,其单价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,还明确了材料消耗量及采购保管费率等。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相关规定及企业常用价格等综合确定.
其他说明
- 定额项目工作内容:除注明外,还涵盖施工准备、配合质量检查、工种间交叉配合等工序.
- 特殊情况费用计算:如因施工环境和场地限制导致材料二次搬运,以及夜间施工增加费、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特殊情况下的费用计算都有明确规定.
- 借用其他定额:若本定额缺项借用其他专业定额项目时,取费仍执行本定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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