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树苗木征收价格
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的树苗木征收价格,征收补偿通常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。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和大致补偿标准说明:
按苗木类型区分
- 普通树木
- 杨树、柳树等:直径小于5厘米的,一棵3-10元不等;5-10厘米之间,一棵10-20元;10-15厘米之间,一棵12-30元;15-20厘米之间,30-40元;20-25厘米之间,一棵40-50元;25-30厘米之间,一棵50-60元。
- 经济林
- 紫穗槐等:种下两年内的小树,一墩(丛)3-5元;种了3-5年的,一墩(丛)6-10元;种了6年以上的,一墩(丛)11-15元,当年平茬或切枝的,一墩(丛)6元。
- 常绿树
- 松柏等:补偿标准是普通大树的2-4倍。
- 果树
- 苹果树:5年以内每棵补偿200-300元,6-10年300-400元,11-20年400-600元,20年以上600-800元。桃树等与苹果树类似。
按综合因素区分
- 以补偿内容综合计算:苗木补偿价格主要包括圃存价、挖掘费、包扎费、苗木经营利润、圃内运输、装车人力费等。
- 按移植和征收区分: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,征地以移栽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%-40%予以补偿,征收按标准补偿。
- 按特殊情况区分:如遇古树名木等的补偿,应由专业部门评估,评估不成,由甲、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载花木补偿标准不计算存活率,只补偿搬运及搬损费,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%补偿。在鲜花收购期,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,并且不予补偿,如果急需用地,则应补偿产值损失;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。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友南绿植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